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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召开第四届十大道德模范评审会

11月10日,房县第四届十大道德模范评审会在县委宣传部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肖大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董诠闻出席会议。来自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扶贫办、民政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文联等单位23名评委参加了评选活动。

此次评审会按照体现群众性、代表性、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则,通过现场审阅、集中讨论、投票决定方式开展,评委通过听取工作人员对候选人介绍,阅读事迹材料,最终投票推选出10名正式候选人。下一步,将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最终确定十大道德模范正式人选。

县委副书记肖大有在评审会上讲话要求,道德模范评选意义深远,要从全局高度出发,凭事迹感人,靠事实说话,提高公民对道德建设的认识;要切实深化实践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发动广大干部群众,从基层着手,广泛征集德道模范的线索;要切实完善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传播正能量,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准。

据悉,房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于7月10日启动,县委文明办下发活动通知,运用各种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截止9月10日,共收到推荐人选74人。在此基础上,县委文明办兼顾各类典型、代表各类群体、倾向基层一线、尊重部门意见的原则,突出脱贫领域干部群众、一线医护教师、基层干警工人、志愿者等群体,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走访及媒体报道情况,结合社会反响,最终确定了20名候选人。此次评审的候选人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委文明委审定,并适时宣传表彰。

(责任编辑:戢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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