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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十堰个人所得税APP开通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申请退税

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通讯员 曹国琴 侯小波 报道:昨日,湖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即日起,为本省纳税人开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当天我市已有部分纳税人通过手机成功申请退税。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市税务局采取分类分批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段办理,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纳税人尽可能通过网络办理年度汇算,如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后上门办理。

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湖北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本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咨询电话咨询,还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在网页左上角选择地区“湖北”,通过“纳税咨询”模块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咨询;或微信搜索“湖北税务12366企业号”,通过智能12366咨询系统在线咨询。

据了解,个税汇算清缴是史上首次,年度汇算期间,居民个人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或者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都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记者发现,退税的步骤比较简单,首先下载 “个人所得税”APP,随后打开个人中心注册登录,登录后返回首页选择综合年度选择汇算,等待审核后提交银行卡信息即可。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接下来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如果您的APP显示暂缓开通,也不用着急,从时间上来看,完全可以在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十堰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第二税务分局  8761138

茅箭区税务局  8883301

张湾区税务局  8203111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8310900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局

5662080

郧阳区税务局  7222008

丹江口市税务局 5211199

郧西县税务局  6236727

竹山县税务局  4217877

竹溪县税务局  2730257

房县税务局   3228450


(责任编辑:吴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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