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竹溪县林业局局长李善平带领竹溪县林业局人事、财务、林场等股室负责人来我县交流国有林场改革经验。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陈军参加交流座谈会。

房县作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2016年10月9日,县林业局与野人谷镇举行场带村移交仪式,至此,房县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试点经验。
一是坚定推进“一剥离”。全县国有林场改革“整体试点、同步推进”,所带村一次性移交当地乡镇,不撤不并,保持村建制、村干部“两个不变”,并将村干部待遇纳入乡镇全额预算。顺利剥离国有林场社会管理职能。二是林场职能定位清晰化。定性、定编、定岗。将6个国有林场定性成为公益I类事业单位,定编85名,职工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林场职工全部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三是森林资源管护更严格。国有林场改革坚持了“两保”目标不动摇,保护好了生态,保障好了民生,促进了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区民生持续改善;推进了“两转”创新,转变了生态增长方式,建立了长效机制,转变了国有林场监管模式,把该管的管起来,该放的放下去。改革后林场职工平均管护国有公益林1500亩,专心聚焦育林、兴林、护林,抓好生态建设。(房县林业局 徐永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