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午,房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协调检察院、法院一起来到房县土城镇通省村一组74周岁的曾某家中开庭,此举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2017年4月2日上午,被告人曾某在房县土城镇通省村1组(小地名:九连灯)用打火机点燃火纸给亲人上坟祭祀,由于风势过大,致山林失火,导致该村42户村民的退耕还林地和山场被烧毁,经房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实地勘验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5.43公顷(折81.45亩)。
案件发生后,我局民警经过实地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到曾某年事已高、家庭十分贫困且常年患有重病,在火灾发生后能积极扑火等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了曾某与当地受灾群众的赔偿纠纷。由于其行动不便,导致诉讼不能正常进行,我局民警于6月21日下午,协调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县法院法官一起来到曾某家中开庭,使本案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