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杨云 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力度,更好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两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工商局联合组成专班对全县2016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主要涵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招投标市场主体各方以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六个方面:一是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另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二是投标人是否存在假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三是中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四是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及执法情况;五是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代理业务,是否存在红顶中介现象,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操纵招标现象;六是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从事评标活动。
检查组采取看施工现场、听情况汇报、查相关资料、核技术人员等方式对全县2016年以来的13个在建房建和市政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下发8份整改通知书,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