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委巡察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等职能,努力当好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助手、巡察组的帮手、促进工作的推手,2016年8月稳步开展了对教育局党委、卫计局党组和司法局党组的首轮巡察工作,探索出“四账管理”(即报账、交账、转账、销账)模式,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做好报账,撰写高质量巡察报告。严把内容关、证据关、定性关、文字关、处理建议关,对巡察报告反复打磨,做到问题无遗漏、定性不偏差,建议针对性强,文字凝练且有辣味,报告内容能体现政治巡察高度。区委五人小组在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后,区委主要领导对巡察效果和报告质量高度评价。
二是做好交账,原原本本反馈。一方面,各巡察组在巡察反馈会上开门见山,毫不掩饰,直陈问题,唤醒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另一方面,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向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反馈,促其落实好“一岗双责”。
三是做好转账,做到无缝对接。对移交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首轮巡察各巡察组共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个,向组织部移交问题8个,移交被巡察单位自行整改问题40个。所有问题全部建立台账,由巡察组长、纪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巡察办主任当面签字背书,把问题交出去,把责任压下来。
四是做好销账,认真整改监督。创新整改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区委巡察办、被巡察单位联系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党组(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从一开始就以严实的态度高标准抓好整改。区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教育局党委、区卫计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回访督查,对照台账逐条检查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组织测评等方式,了解整改质量和效果。共采取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6人、责令退出违纪所得1人、做出书面检查2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通报批评11人、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