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 通讯员 代涛 周培丽 报道:今年以来,房县工商局认真履行网络市场监管服务职责,依法打击网购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已建库并纳入监管的网络经营主体26户,其中第三方交易平台4个,平台上网店总数22户,立案查处网络案件6件,已结案6件。
一是通过阿里巴巴黄页、唯品会、淘宝网、十团网等,加大主体数据搜索力度,完善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信息,结合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列出涉网市场主体,及时完善、更新网站经营主体数据。
二是制定网上检查制度,规范网上检查流程,切实提高网上检查效能,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网店实名制,支持网络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助推网络经营主体增量。
三是推进网上亮照亮标经营,指导经营者自主亮照经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强化网上集中促销行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遏制侵权假冒、虚假宣传、恶意刷信用等不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四是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规范商业信息发布类网站经营行为、互联网广告发布和推送行为、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和信用约束制度。
五是完善涉网经营信息内容,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网络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建立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促进市场自我净化,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