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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房县纪委关于重申“五一”、端午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7年“五一”、端午节将至,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重申“七个严禁”要求。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从清明节期间明察暗访情况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仍心存侥幸,甚至在高压态势下,还出现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休闲郊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二、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入纠正“四风”是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尽早做出部署和安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纠正“四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节日期间,县纪委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并运用技术手段,发现、查处、通报一批“四风”问题。举报电话:0719-3224190

中共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任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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