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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政策解读

 

一、第一批销售情况

2017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的意见》(房政发[2017]1号)(简称:“房十条”),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启动,农民踊跃购房,首批房源800套截止2月10日已基本销售完毕。

二、第二批启动时间

2月10日正式启动,3月1日全面结束。重点倾斜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住房困难户和重点项目拆迁户。实行先到先售,售完为止。

三、第二批房源信息

涉及城区10个楼盘,800套房源,详见房县电视、“云上房县”手机app、房县新闻网、报纸公布的楼盘信息表。

四、第二批售房价格

仍然执行农民进城购房政府实行补贴,具体降价后销售价详见详见房县电视、“云上房县”手机app、房县新闻网、报纸公布的各楼盘价格表。农民购房的资金缺口由农商行实行优惠贷款政策不变。

五、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政策

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政策按照“房十条”执行,维持不变。

六、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程序

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到所在乡镇领取审批表,并加盖村委会、派出所、乡镇府公章,然后到城区相应楼盘选房、购房。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住房困难户和重点项目拆迁户,须经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审批。

七、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政策

凡属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进城购房,严格执行易地搬迁人均25平米的政策,所购房屋面积不含公摊面积;所购房屋价款除政府补助资金外,剩余房款由个人全额支付,并且农村老宅基地全部拆除。凡在房县以外购房的一律不予补贴。

八、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相关手续

第二批农民进城购房手续依然实行一证管多证,一张表审签。涉及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的补助资金由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查后予以落实。

九、本政策由房管局、精准扶贫指挥部、农商行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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