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建筑装修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均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可享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享受四大好处:
1.低息贷款
按规定缴存、满足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2.1%,5年以上贷款利率2.6%。
2.依法计息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目前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为1.5%,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税收优惠
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范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中扣除。
4.提取自由
缴存人可按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个人账户缴存余额,不受使用用途限制。
二、账户开设及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I类借记卡,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县办事处业务大厅柜面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方式可选择按月缴存或一次性补缴。
按月缴存:设立个人账户时,同步关联I类借记卡,每月定时划扣银行卡资金自动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次性补缴: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后每月定时划扣银行卡资金自动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关心的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缴纳社保,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可以缴多少钱?
在十堰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灵活缴存住房公积金。签约时,可以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下限为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上限为每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十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申请贷款条件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缴存余额30倍,不高于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房屋总价×可贷比例。目前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双缴存职工、“武当人才卡”持有者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3、不想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可以停缴吗?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随时申请退出自愿缴存,并销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事地址:房县市民之家(诗经文化广场)公积金窗口
咨询电话:0719-3245066
0719-3245133
071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