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代明杰 报道: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房县青峰镇、化龙堰镇高桥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标志着房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文明村镇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旨在表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先进村镇。此次青峰镇、化龙堰镇高桥村成功入选,是对房县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文明创建成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房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环境整治、文化惠民等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青峰镇立足区位优势,以党建引领文明创建,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化龙堰镇高桥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文明新风,成为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
据悉,房县野人谷镇、城关镇三海村、门古寺镇项家河村已获评“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此次新增青峰镇、化龙堰镇高桥村既是荣誉,更是动力。下一步,房县将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青峰镇、高桥村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