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位于鄂西北大巴山东端,南依神农架、北靠武当山,面积 5110 平方公里,是湖北省第二大县,有“千里房县 ”之称。它有《诗经》、黄酒、野人之谜 “三张名片 ”,是楚文化发源地之一、“ 中国诗经文化之乡 ”,获中国黄酒文化起源地、湖北全域旅游示范县等荣誉,是湖北省“ 两山一江 ” 黄金旅游线上的璀璨明珠。为进一步助力支点建设,打造国家文旅融合示范区,践行 “ 两山驿站 诗酒美城 ”定位,构建“问道武当山 探秘神农架 休闲在房县 ”的 “武房神 ”一体化旅游板块,着力建设诗经文化旅游区。坚持 以文塑旅, 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举办首届千里房县“两山驿站 诗酒美城”摄影大奖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房县县委宣传部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公司
承办单位: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房县摄影家协会
十堰市盛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 、征集主题
反映房县秀美自然风光、淳朴风土人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影像;反映房县春、夏、秋、冬四季风貌的影像;重点征集以地域特色为主的旅游风光、美丽乡村、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特色风物等方面的作品。
三 、征稿细则
1.省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为近两年来创作,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0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6幅)。
3.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貌(在影调、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若采用电脑创意或其它办法改变画面元素,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评选出的作品公示7天,需作者在公示期内提交拟入展作品的原始文件(含有完整的 EXIF数据),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免费使用入选作品。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发生争议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社会风俗的情形。
8.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9.个人所得税说明:奖项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主办方将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稿酬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实际税负14%)。若获奖者为非中国居民个人,个税计算将依据税收协定执行。主办方将在发放奖金时提供完税证明,获奖者需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四、截稿时间:2025年11月8日
五、展览地点
十堰市房县诗经文化广场、罗国士艺术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 ,奖金 8000 元(税前)
二等奖 3 名 ,奖金各 3000 元(税前)
三等奖 6 名 ,奖金各 2000 元(税前)
入围奖 80 名 ,奖金各 300 元(税前)
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七、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必须拍摄于房县行政区划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2.投稿作品为JPG 格式,长边不小于 1000 像素,文件大小 500KB-1000KB。
3.参赛者请务必将每幅(组)作品重命名,文件名以 “标题 -- 姓名 --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4.投稿邮箱:417755347@qq.com,联系人:邢炯华,电话:13986876589。
房县摄影家协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