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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厂司法所:诉前调解减负担 握手言和促和谐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潘锋 宋娥 报道:“感谢你们的调解,让我们的纠纷没有到法庭就解决了,真正减轻了我们的诉讼负担。”近日来,大木厂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24年11月11日下午约4点,辖区居民陈某请邻村杨某给其父亲挖井,在施工过程中,杨某感觉头晕脑胀,随后从井底里上来坐在地上头疼难忍,陈某见状请人将杨某背到公路上,然后用车送至大木卫生院检查,因病危又转院至十堰市人民医院就治,并确诊为脑出血,双方因就诊住院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赔偿问题产生矛盾。

12月23日上午,受害方家属找到大木厂司法所工作人员,想请工作人员帮忙写份起诉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受害方家属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可以组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没必要起诉至辖区法庭。随后大木厂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居中主持下,双方心平气和地就杨某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商讨。调解员加大释法明理工作力度,从情理和法理上双向努力,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让受害方家属切实了解到提起诉讼不仅会伤害邻里间的和谐,而且如果后期判决了对方不进行赔偿还要申请强制执行,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另一方面严肃释明相应的法律后果,让陈某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赔付杨某各项经济损失2.7万元,并当场支付。

下一步工作中,大木厂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减轻辖区法庭的压力,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节省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更有力地维护辖区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宋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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