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长牙带电的硬措施,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共同珍惜保护好耕地资源,是你我神圣的使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整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一、耕地用途,你对了吗?
1.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2.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种植粮食作物的,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可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二、耕地保护,不能踩的红线!
(一)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控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耕地用途“五不得”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三、耕地监管,天地无缝,别侥幸!
国家对耕地监管上有天眼,下有人眼,土地利用稍有变化,尽收眼底。高清卫星遥感技术十分成熟,土地上的房屋、田块、湾塘、道路、街道上的树木、田里的塑料大棚等都能清晰监测到,国家每季度、年度都会提取遥感影像变化图斑,追查到底;乡镇、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执法队伍,无死角、全覆盖动态巡查及社会各界自觉监督等。“技防+人防”让各种违法违规用地无缝可钻,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建别墅、“大棚房”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用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违法用地,别侥幸!
四、违法占地,成本高昂!
土地违法行为不仅要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还要受到严厉惩处。
(一)面临巨额罚款
违法占用土地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0至1000元,1亩最高罚66.6万元!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耕地保护是关乎十四亿人吃饭的大事,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如果耕地都保不住了,我们赖以吃饭的家底就没有了。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耕地整治恢复事关饭碗。你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就是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守好粮食安全生命线,共创和谐幸福美丽家园!
祝生活富裕、福寿康宁!!!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