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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老年幸福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就餐政策告知书

城关地区广大老年朋友们: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落实“共同缔造”的重要内容。为了大力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房县民政局在城关镇设置老年人“幸福食堂”和“助餐点”,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幸福食堂”和“助餐点”就餐,给予每天两元(2.00元/天)的就餐补贴(就餐时直接减免),请符合条件的广大老年朋友积极到城关镇长期居住地辖区村居委会登记。

一、符合享受就餐补贴对象范围

长期居住城关镇的房县户籍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享受: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3.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

4.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申报方式及步骤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朋友,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到所属社区进行信息登记和人脸识别。

2.社区审核后将老人信息上传到“房县幸福食堂人脸识别监管系统”。

3.身份信息上传后到社区完成人脸信息采集并录入到“房县幸福食堂人脸识别监管系统”。

三、“幸福食堂”和“助餐点”地址

友情提示:

1.建议符合条件的老人错峰就餐,避免人员拥挤带来的不便。

2.以上“幸福食堂”和“助餐点”可适时进行调整。

房县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责任编辑: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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