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况娜莉 报道:近日,县民政局联合军店镇上茅坪村将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送至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
据了解,孩子名叫小龙,今年12岁,智力二级残疾,母亲精神二级残疾,父亲于今年3月底死亡,奶奶年老体弱,无监护抚养能力。县民政局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同时积极对接十堰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和十堰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入户走访,对小龙身体健康和心理状况开展全方位评估,衔接申请集中养育相关事宜。

据悉,这是县民政局第二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送到十堰市儿童福利院进行集中养育,极大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儿童福利院负责同志表示,小龙入住市儿童福利院后会得到悉心关爱和照料,通过科学养育、医疗保障、康复训练等措施,让孩子健康成长。
近年来,县民政局建立主动救助机制,深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排查,准确掌握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监护照料等情况。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的办法,对疑似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反馈到乡镇进行精细化排查,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家庭申请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政策,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2024年上半年,通过全面入户走访摸排,新纳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孤儿5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6人,为8名未成年人办理临时救助共计11500元。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全面落实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履行民政兜底监护职责,当好儿童权益的守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