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田立军 徐鑫瑞 报道:近年来,青峰镇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坚持“情理法融合”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小,化解在早,实现矛盾化解不反复。

用“心”消除矛盾隐患。建立“吹哨人”工作机制,组织老党员、老教师等乡贤能人,作为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及矛盾纠纷的“吹哨人”,镇、村及时“应哨”,组织力量调处化解,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居。坚持把来访群众当“家人”,通过党政主要领导带案下访、登门家访、领导班子值班接访等多种形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青峰镇党政“一把手”开展周一接访30次,带案下访15次,现场解决群众信访诉求5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用“理”解开群众心结。组织开展群众会、户院会、“周一说事”等多种形式活动,宣传当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低保评审等相关政策,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让群众从幕后走到台前,由“被动听”转变为“主动说”,畅通民意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今年来全镇共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182场,户院会300余场,解决群众诉求200余件。

用“情”化解群众积怨。灵活运用村规民约、风俗习惯、道德伦理等开展工作,利用乡贤能人、当事人亲属参与调解,用真情消除双方心中怨气,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面对信访积案,尽管其提出诉求大多不合理,但镇、村包案领导坚持频繁入户走访、面对面交流,积极解决合理诉求,主动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用真情化积怨解难题,2023年至今全镇共化解3年以上信访积案10余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用“法”实现社会顺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学法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意识和能力,使村干部在管理村业务和为群众办事时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广大村民群众的意愿。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法治讲堂、农家书屋、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增强群众平常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社会面矛盾减少,依靠法治得以顺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