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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交通运输“打非治违”的通告

为有效打击“非法营运”和治理公路超载超限等违法运输行为,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保障广大乘客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在全县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将“打非治违”作为交通执法常态化工作抓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打非治违”是指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取得合法道路运输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和违法超载超限的运输车辆。

二、依法查处私自悬挂顶灯、自制线路牌、违规设置广告或通过 QQ、微信、名片等发布乘车信息,定点或沿途招揽乘客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黑车”经营行为。

三、对查证属实的“黑车”非法营运行为,由交通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1-10万元的处罚,并在今日房县网予以公示曝光。

四、从严打击非法营运“黑车”的组织者,从重从快打击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营运组织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团伙以及擅自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设置举报电话,请广大乘客选择乘坐合法合规的客运车辆,自觉抵制“黑车”,积极举报“黑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电话:交警大队:3220110;县交通执法大队:3224257。

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宋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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