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房陵大道商贸城路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期间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流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
二、分流路段:
房陵大道商贸城路段(新十字街天桥↔东城门路)
三、分流措施:
1、因施工需要,自5月8日起对房陵大道商贸城路段南半幅道路采取全封闭措施进行施工。
2、绕行路线:
拟由神龙路经新十字街天桥右转进入房陵大道向东行驶的车辆、由房陵大道经新十字街天桥向东行驶的车辆、由南街经新十字街天桥左转进入房陵大道向东行驶的车辆请提前选择:唐城路→晓阳路、县门街→丁字街、吉甫路→沿河大道等道路绕行。
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