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剑波 报道:近年来,房县财政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目标定位,加大财政投入,全县森林植被稳步增加,森林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森林生态效益不断彰显。森林覆盖率位列全省三类县第一名,达到84.59%,活立木蓄积存量多年保持第一,达到3079.82万立方米,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房县人民最普惠的福祉。
一、财政支持天然林保护发展现状
(一)认真学习,营造氛围。《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于2018年9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我县财政系统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条例的六章46条进行了逐项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充分认识到天然林保护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对维护我县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财政系统将推动条例实施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保障,提高效益。我局一方面积极对接林业部门,向上争取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另一方面根据林业发展及天然林保护的需求,在有限财力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林业生态保护建设。一是重点支持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普查、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疫源疫病监测;二是大力支持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护林体系,提高林业生产防灾减灾治理能力,提升天然林生态保护质效。
二、财政对于天然林保护的资金投入
2021年-2023年我县共争取天然林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1040万元,其中2021年11881万元;2022年9709万元;2023年9450万元。其中:
(一)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0991万元。其中: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537万元;202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552万元;202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902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维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我县生态文明水平。
(二)天保区国有林管护及停伐补助资金13081万元。其中:2021年天保区国有林管护及停伐补助4575万元;2022年天保区国有林管护、停伐管护、森林抚育补助4587万元;2023年天保区国有林管护补助391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培育良种苗木,提高了我县的森林质量。
(三)造林补助资金650万元。其中:2021年造林补助600万元;2023年造林补助5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造林补助,增加了森林面积,提高了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四)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228万元。其中:2021年古树名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防控39万元;202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90万;2023年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补助9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科学有效的改善了它们的生存条件,保障了我县的生物物种多样性。
(五)生态护林员补助4440万元。其中: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1480万元;2022年生态护林员补助1480万元;2023年生态护林员补助148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的补助,从脱贫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开展护林,既有效充实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又带动了农民增收,提升了我县林业资源保护的整体力量。
(六)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资金1650万元。主要用于封山育林7.5万亩、退化林修复1.5万亩,使我县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经济效益。
三、制约天然林保护的主要因素
自条例实行以来,我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县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森林质量持续提高,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1.少数群众天然林保护意识不强。少数群众为了一己私利,私自滥砍滥伐或带火上山,破坏天然林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天然林保护的水平有待提升。我县山大人稀,目前天然林保护仍依靠传统方式管护,先进技术应用程度不够,管护质量有待提升。
3.松材线虫病动态清零难。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已开展多年,目前疫情基本稳定,但受物流频繁、极端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达到全年常态化动态清零目标有一定难度。
四、财政支持天然林保护的谋划
1.加大条例的宣讲力度。乡镇、村组要加大《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宣讲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灭火的知识讲解,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2.加强对上争取。按照《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发挥我县森林资源禀赋优势,林业、发改、财政等单位紧密配合,积极申报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推进天然林保护提质增效,打造美丽房县生态屏障新高地。
3.积极稳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立足我县林业生态资源,发挥生态优势,抢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遇,在全县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提高生态产品附加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林业碳汇工作向深层次、宽领域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