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 通讯员 卢勇 谭丹 刘亚伟 报道:近日,红塔镇人社中心深入辖区塘溪村、古桥村、镇福利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待人员稽核工作,并逐步推进其他25个行政村,达到城乡居保稽核全覆盖。

加强对四类人员(高龄、行动不便、常年居住在外、重复参保)的稽核。针对80岁以上高龄人员采用上门认证,见人见事,重点稽核;对于比对出的疑是重复领取待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实地了解、邮寄稽核告知书等方式,明确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退款手续;对行动不方便的居民提供到户稽核认证服务。建立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暂停、终止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由各村统一将上月死亡人员花名册报红塔镇人社中心,同时与公安、民政、计生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第一时间在系统内办理暂停、终止,极大地防止了城乡居保基金流失。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未及时暂停待遇发放的人员多领和伪造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按照社保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动公开举报投诉方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稽核行动,红塔镇人社中心针对业务运行风险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及时规范经办规程,做到业务办理可检验、可追溯,实现了享待人员稽核工作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