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程 报道: 为了进一步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红塔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快速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倍增、跨越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户增收作用。今年以来红塔镇财政所高度重视,认真调研,明确任务,积极谋划,扎实开展2022年度县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制定评定工作方案。今年初,制定下发了《红塔镇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和示范评定工作方案》,随后下乡入村指导制定方案和谋划项目。
二是安排部署各村推荐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工作。将上级示范评选标准和程序及时通知下发各村,指导各村组织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县级示范申报工作。
三是制定完善镇级监测办法。制定《红塔镇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镇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对镇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扶持与服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严格申报评定程序。按照“主体申请,层层把关,严格考核,公示公开”的程序,对申报主体的经营现场、基地及相关申报材料等逐项进行认真确认和核实,并按照“有制度、有规模、有品牌、有效益、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