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胡彬 报道:2022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交通干道、农村、企业、学校、景区、社区等采用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十堰市交管局“八个起来”的工作要求。
深入主干道。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开展“平安头盔”宣传教育活动,在房陵大道西河桥头水蓝郡执勤岗亭,针对没有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在遵守交规承诺书上签下名字,身穿红马甲引导和劝导行人过马路;对自觉接受教育的驾驶人送上“平安头盔”保平安。

深入农村。交警大队民辅警以“平安课堂”交通安全为主题,召开村民座谈会,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特点,详细讲解农用车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员、酒后驾驶及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宣传,现场向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其它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引导村民“知危险、会避险”,提醒牢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养成遵法守规、平安出行的良好习惯。

深入学校。结合“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活动主题,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为孩子们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宣讲民警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趣味问答游戏相结合,通过观看“知危险、会避险”等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交通安全意识深刻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田里。

深入景区。冬季雨雪恶劣天气极易产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对景区驾驶员及乘车人进行“拒绝酒驾”“一盔一带”等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利用大喇叭宣传播放交通安全知识,使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及驾乘摩托车等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倡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对景区的商铺依次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大家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从而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深入企业。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企业,以“平安课堂交通安全”为宣传主题,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建立安全微信群、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进行零距离宣传交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增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自觉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争道抢道、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要求企业员工从自身做起,带头传播文明交通,争做文明驾驶员。

深入社区。民警采取“拉家常”的宣传模式,走进小区,向居民群众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讲解典型案例,提醒每位家庭成员都要树立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自宣传活动开展以来,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150余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5次,开展平安课堂10次,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发布新闻媒体稿件50余篇,制作短视频6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宣传内容随时可见、随处可见,为房县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