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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出台“六条意见”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刘林  报道:为有效防止秸秆露天焚烧,全面加强县域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加快“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建设,日前,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六条意见》。

《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六条意见》明确指出,一是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大力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二是鼓励利用农业机械将秸秆碎化后直接还田,引导农民大力开展秸秆堆沤(积肥)还田,促进秸秆就地消纳利用;三是支持收贮利用秸秆市场经营主体购置专用机械设备,给予补贴;四是与乡镇建立相关农业项目与秸秆综合利用挂钩机制;五是培育两家以上秸秆收贮利用能力达到5000吨的龙头企业,在设施用地、电力供应、燃具改造、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六是对乡镇露天禁烧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和综合利用成效补贴经费。

据悉,房县根据省、市出台的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组织工作专班从全县农作物秸秆年产量与利用情况、补助政策制定、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拟定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初步方案,然后广泛征求县直相关单位和部分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意见,从而形成《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六条意见》。

《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六条意见》出台,必将有力促进该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把农作物秸秆资源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吴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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