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詹新飞 王丽 报道: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新增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新增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县就业局与乡村振兴局进行对接,将2021年新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员清单发放至各乡镇人社中心,乡镇人社中心与社区/村对务工人员信息逐一核实,对申报内容进行完善汇总,县就业局复审通过后,各社区/村对符合领取一次性交通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全县符合领取一次性交通补贴共5090人(跨省3387人,省内县外1703人),补贴金额共计220.44万元,其中城关镇符合领取一次性交通补贴共69人(跨省47人,省内县外22人),补贴金额3.01万元。财政部门已于11月下旬通过银行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直达本人银行卡账户。
近年来对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发放,是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关心关怀,为建设美丽和谐家园、乡村振兴提供了支持与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