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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举办首届慈善公益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4月2日,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房县民政局、房县文联、房县慈善会联合印发《房县首届慈善公益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我县首届慈善公益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征集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挖掘我县善人善事,讲述慈善故事、记录慈善大爱感人瞬间,弘扬“人人可慈善·行行做慈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温暖和慈善公益氛围,加快全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对征集作品类型、作品内容、作品规格、征稿要求、参与方式、奖励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作品类型:符合关爱慈善公益主题的原创诗歌、散文、小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符合关爱慈善公益主题的原创公益广告、微电影、动画片、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朗诵、公益服务等短视频作品;符合关爱慈善公益主题的美术、摄影、书法、剪纸等艺术作品。

作品内容:紧扣我县慈善关爱公益主题,遵循小切口、大情怀、正能量的创作导向和创新方向,内容喜闻乐见,叙事生动感人,形式丰富多样,作品易于传播。

作品规格:文学作品须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报送,文件名为“体裁+作品名称+作者”,一般不接受纸质作品。短视频作品须为MP4或MPEG,请确保视频像素质量。艺术作品美术类仅限中国画,书画类尺寸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书法类作品书体不限,须保证作品完好、清晰,原件密封报送,作品背面请标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篆书、草书请注明作品内容)等;摄影类作品每幅(组)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并以JPG格式报送,数码文件尺寸不低于3M;每一投稿作品,单幅以5幅为限,组照(4—8张)以两组为限。

相关要求: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原创,禁止套作抄袭。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和义卖拍卖权,所得收入用于支持全县慈善事业。作者拥有永久署名权,参赛者需提供真实的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支付稿酬。所有投稿作品(文学作品除外)在评选、参展结束后将视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慈善义卖(拍卖),对原创者、购买者,县慈善会颁发捐赠证书,未卖出(拍出)作品,县慈善会暂为妥管并颁发捐赠证书,作品用于慈善公益活动。凡投稿作品,均视为已同意本次活动之所有规定。

参与方式。2024年4月30日前,将文学作品、短视频提报慈善公益作品征集专用邮箱fxcsh123@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慈善公益作品”字样;美术、摄影、书法、剪纸等作品原件寄送至房县慈善会办公室(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9号民政局院内),联系人代娟(电话18107192876)。

奖励标准:本次活动将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奖励:分别设文学类、艺术作品类、短视频类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6名,每名奖金500元;三等奖9名,每名奖金300元,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100元。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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