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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全省“严管统一行动”首开大罚单5200元

郧西在线讯通讯员王生伟李茂康报道:9月28日,郧西交警依法对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车辆逾期未年检违法行为人柯某(男,30岁,观音镇人)被处以罚款5200元,一次性记15分,并依法收缴牌照、注销C1驾驶证。这是该大队在全省开展严管统一行动中开出的“首张大罚单”。

2017年9月24日上午9时许,郧西交警一中队指导员王生伟带领民警戈光郧、汪朝阳等人在郧西县城关镇情侣路段设卡查缉布控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柯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一辆白色“富康”牌小型轿车,套用鄂C4E***号牌(系郧西县夹河镇大东沟村1组郭某的蓝色“富康”牌小型轿车的号牌),该白色“富康”小型轿车真实号牌为鄂A52***号,故意未悬挂)。该鄂A52***号小车外观、颜色均与公安交通管理平台上登记的鄂C4E***号蓝色“富康”牌小型轿车的信息不相符。民警认定柯某违反了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车辆逾期未年检“两种违法”行为。通过民警对柯某一番耐心细致地批评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使柯某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同时,对柯某初次领证(2017年9月6日)实习期不满一年实施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车辆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9月28日下午,郧西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柯某作出上述重处。

目前,违法行为人柯某除接受处罚外,其C1驾驶证也同时被注销。

(责任编辑: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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