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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级公车统一“亮明身份”发现违规可举报

         

这几天,细心的市民发现街头喷有“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越来越多。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湖北省车改办得知,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喷涂标识工作已启动,按照计划,5月底前,除特殊用途车辆外,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将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亮明身份”上路。

今日上午,记者在武昌水果省直机关的汽车修理厂看到,不少停放在这里的公车身上已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并印有监督电话。还有的公车等候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此前,看车辆是公车还是私家车,不少人是通过车牌号码来区分的,但有些人还是分不清。而在今后,公车有了统一的标识,亮明了"身份",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据了解,省直机关的公车标识由“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027-87233239”组成,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其中,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十分醒目。

此次喷涂标识的公车范围为参加车改的省直党政机关车辆,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应急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休干用车及其他车辆。

按照有关要求,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尚未喷涂标识的,需喷涂相应标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除外。

省政协常委叶青认为,公车喷涂统一的标识后,市民更容易区分,可随时随地监督公车使用情况,让公车在阳光之下运行,避免公车私用。(记者王荣海)

(责任编辑:任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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