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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门古寺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确保高龄残疾老人老有所养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向绍东 报道 :近日,房县门古寺镇组织法庭、司法所、综治办、人社中心在月日湾村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解决高年龄残疾老人赡养问题,确保老人老有所养。

据了解,陈某现年85岁,婚后共生育三子两女,1982年丈夫去世,2010年长子去世,原告一人生活。随着年老体弱,在2014年2月不幸摔伤右腿,后由长孙将其送往医院骨科治疗,这三年来一直是陈某的一个女儿郑某对其进行护理照看,其他子女没有按时探望进行护理。

为解决陈某的养老问题,房县门古寺镇党委组织镇直法庭、司法所、综治办、人社中心在月日湾村组成巡回法庭,对老人赡养问题进行公开审理,通过法庭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老人的护理问题,也使四名子女认识到各自的错误,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触犯刑法。

通过这次赡养纠纷一案,房县门古寺镇对月日村的村民开展了一次法制教育,告诫村民孝敬老人是公民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触犯刑法,教育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也是“忠孝礼义信简俭平顺和”十字主流价值观的体现,孝为传家之本,可以概括为孝父母、爱兄妹、和乡邻。门古寺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取得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对改善民风起到了促进作用,让所有群众受教育、强素质、添乐趣、得实惠。

(责任编辑: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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