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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供给侧改革|解读湖北降成本32条意见:统筹兼顾 巧拆“跷跷板”

长江云报道 在今年新一轮降成本,更加注重从全局统筹兼顾,防止在一个方面明明降了费用,却在另一个方面又给企业增加成本的“跷跷板”,让实惠真正能落到企业身上。

去年,湖北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高速公路降费10%,使用通衢卡的货车还可以再降低10%,力度全国少见。但是在去年的降成本大督查行动中,主管部门却发现,去年,国家实施新的超限运管理办法,原本一车就可以运完的货,现在要拆成两车来运,物流费用反而上涨超过三成。针对这样的问题,新一轮的降成本32条意见提出:交通部门不仅要把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降费率由10%提高到15%,还要清理规范其他普通公路的设卡检查工作,优化通行环境。这样,货车可以在需要收费的高速路和免费通行的普通公路之间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综合成本最低的行车路线。此外,交管部门要在市区内,在保证城市交通通畅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放宽对集装箱卡车,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限制,防止这些车辆因为绕行而增加物流成本。

针对这些降成本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跷跷板”,湖北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不少企业反映,乡镇污水处理厂用电,按照国家电价分类,实行大工业电价,电价占到总成本的10%。

所以,为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降成本32条意见提出,对污水处理厂实际按照资费较低的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标准执行,和国家规定的大工业用电之间的差价,由地方政府补贴。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冯志强 郑宪 彭瀚)

(责任编辑: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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