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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小学初中下月17日放寒假 春季开学定于2017年2月13日

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安排,十堰市小学、初中定于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于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寒假,春季开学定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市直幼儿园放寒假时间、春季开学时间比照中小学校历执行。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报道: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安排,十堰市小学、初中定于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于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寒假,春季开学定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市直幼儿园放寒假时间、春季开学时间比照中小学校历执行。

此外,根据市教育局《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2016—2017学年度校历》,中职学校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六)复习考试结束,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七)放寒假。

2017年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开学时间为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据此计算,这学期寒假,中小学假期27天,高中寒假25天,中职学校寒假30天。

市教育局要求,针对寒假期间学生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学校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单亲家庭学生等)的关爱工作。

(责任编辑:任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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