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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套牌车

11月16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刘某给予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依法收缴牌照处罚。这是十堰交警系统开展查处套牌嫌疑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出的“首张罚单”。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陈霞

11月16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刘某给予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依法收缴牌照处罚。这是十堰交警系统开展查处套牌嫌疑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出的“首张罚单”。

61辆套牌车被“锁定”

据了解,从本月14日开始至本月23日,市公安交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查处套牌嫌疑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收集了从6月至10月在十堰境内出现的61辆嫌疑套牌车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了解,此次收集到的61辆嫌疑套牌车是市公安交管局交管大队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结合本地套牌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确定的,既有本地车辆,也有外地车辆。

目前,交管局指挥中心已把嫌疑车辆行驶区域涉及十堰的车辆数据导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立完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与实战联动工作机制。此次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将通过成立查处套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城市车辆智能监控记录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和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等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警力,集中力量开展缉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套牌车辆。

行动中,对查处的该扣留车辆一律扣留,该收缴牌证的一律收缴,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记12分的一律记满12分。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要全部追究处罚;对涉及制假、贩假、售假的相关线索移交刑侦部门。指挥中心建立套牌查缉工作管理台账跟踪案件办理,各地严禁对套牌违法行为不处罚、降格处罚,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首张罚单16日开出

16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出此次专项行动“首张罚单”。

前不久,一陕西籍鲁姓司机向郧西交警大队值班室打来求助电话:称其一辆陕ECS538号轻型普通货车从未去过郧西县,但今年9月份却在网上显示连续两次在郧西县有交通违法记录,并称该车辆被套牌了。接报后,郧西交警大队迅速安排大队办公室印制张贴《协查通告》30份,在全县范围内张贴,以寻找相关线索。同时,指派大队所属四个交警勤务中队路面执勤民警认真比对分析、查缉布控、依法拦截。

11月10日上午10时许,郧西交警大队民警得知一辆陕ECS538号轻型货车车辆品牌、外观、颜色与《协查通告》上的陕西省韩城市鲁某的车辆一模一样,正在郧西县安家乡与郧西县城之间(安家河路段)行驶的信息后,迅速在郧西县安家乡安家河村3组路段设卡拦截,一举将违法行为人刘某当场抓获。

经调查,刘某对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1月16日上午,郧西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依法收缴牌照的处罚。

目前,该案涉案车辆的来历已移交郧西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进一步查办之中。

(责任编辑:任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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