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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社局“十个严禁”让清明更“清明”

追思守正气,万物皆清明。4月2日,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房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发布清明节“十个严禁”,提醒干部职工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二、严禁公款吃喝;

三、严禁公款旅游;

四、严禁铺张浪费、文明祭祀;

五、严禁酒驾醉驾;

六、严禁涉毒涉赌;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八、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九、严禁“带彩”娱乐;

十、严禁节日值班期间脱岗。

文明寄追思,新风润清明。清明节期间,房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将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为文明、清廉、绿色、安全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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