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守正气,万物皆清明。4月2日,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房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发布清明节“十个严禁”,提醒干部职工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二、严禁公款吃喝;
三、严禁公款旅游;
四、严禁铺张浪费、文明祭祀;
五、严禁酒驾醉驾;
六、严禁涉毒涉赌;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八、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九、严禁“带彩”娱乐;
十、严禁节日值班期间脱岗。
文明寄追思,新风润清明。清明节期间,房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将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为文明、清廉、绿色、安全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