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

房县新闻网

大木厂镇:诉前调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潘锋  报道:新时期枫桥经验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作为根植于我国传统的纠纷化解机制,人民调解因其便捷性、灵活性、高效性等特点,成为了老百姓经常选择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12月21日上午,在大木司法所和大木法庭两部门共同参与调解下,成功化解了辖区内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12月初,同为未成年人的张某和杨某在辖区桥梁村一篮球场打篮球,因篮球场地使用问题发生争执,张某把杨某的鼻子、嘴巴等处打伤,后因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引发纠纷。12月20日,杨某将张某及其监护人一同起诉到辖区法庭。法庭工作人员收到起诉状后详细向杨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认为案情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完全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此矛盾,没必要开庭审理此案。

12月21日上午,大木法庭、司法所两部门组成专班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召集到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居中主持下,双方心平气和就杨某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商讨。调解员加大释法明理工作力度,从情理和法理上双向努力,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让受害方切实了解到提起诉讼不仅会伤害邻里间的和谐,而且如果后期判决了对方不进行赔偿还要申请强制执行,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另一方面严肃释明相应的法律后果,让打人方深刻认识到打人的错误行为,既然孩子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作为监护人就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同意赔付杨某各项经济损失7800元,并当场支付。

据统计今年以来大木司法所参与件诉前调解案件达8件,通过诉前调解,不仅精简很多诉讼流程,减轻了法庭的压力,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更好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更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稳定和谐,这一做法更是司法行政部门对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有力践行。


(责任编辑:吴永逸)

  • 房县新闻网微信

  • 今日房县网微信

  • 云上房县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