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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房县人社局:用活用足就业帮扶政策 82名退捕渔民“走下渔船”端稳“新饭碗”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柴长国 昝举 报道:“走下渔船的时候,我心里还没有底。现在我是一名人社公岗,端上了“新饭碗”,收入有了保障,心里踏实多了。”房县姚坪乡退捕渔民刘朝东说。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房县人社局立足工作职能,为姚坪乡堵河两岸的82名退捕渔民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端稳“新饭碗”。

全覆盖技能培训。县人社局成立了“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保障工作专班”,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就业保障政策,摸清渔民就业情况,建立渔民技能培训需求动态信息台账,做好跟踪服务。根据渔民求职意愿、劳动能力、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实际情况,提供精准帮扶措施。县人社局已为有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提供种植养殖、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等实用技术培训35余人次,发放培训补贴0.49万元。

全方位拓岗稳岗。为确保上岸渔民有业可就、就近就业,县人社局因地制宜,开发了公共设施维护员、公共卫生保洁员、河道及码头管理员、交通劝导员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渔民17人,保证每人每年最低有15000元收入。同时,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县内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补,帮助35名脱贫户渔民在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为县外22名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共计10500元。

全链条扶持保障。县人社局对有创业能力的上岸渔民采取“一站式”跟踪服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渔民开办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个体零售企业、农家乐等个体工商企业,免费对其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指导和小额贷款等服务。截至目前,退捕渔民中已有2人开办农家乐、2人从事个体零售行业,4人在外地创办合伙经营企业。同时,县人社局积极落实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先缴后补”政策,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社保补贴,共计发放164000元。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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