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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大木法庭:让人民群众省去麻烦事和烦心事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万豪 刘睿 报道: “今天必须要让他还钱!本是好心帮他,倒还结仇了。”11月7日,房县人民法院大木法庭开庭时,王某桦又委屈又愤怒,一个劲儿地向法官“诉苦”。

原来,原告与被告是亲叔侄,1999年,被告王某战自建房时向原告借款7000元,口头约定了利息。2002年11月,王某战再次向叔叔借款 5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后王某战陆续还款,但因长时间拖欠剩余款项,王某桦多次索要未果,引发诉讼。

大木法庭第一次开庭,王某桦出乎意料的一口拒绝调解,坚决要求侄儿王某战一分不少地偿还借款本息。承办法官直觉这叔侄俩有心结,又考虑到本案自借款之日起已逾24年,如按法律规定一一计算利息,二人之间的关系恐更难修复。

于是,庭后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某战在法官劝说下,主动向叔叔王某桦开口:“我也不是不愿意还钱,幺爹你看能不能少一点”。同时,法官也全面告知原告如若判决后的执行问题等,最终,经法庭主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制作调解文书签字捺印。

“感谢法庭,让我省去一桩麻烦和一桩心事!”王某桦在签下调解书时对承办法官真诚地说。

大木法庭将继续发扬枫桥经验,做好诉前、诉中、判后调解、答疑,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贯彻到案件办理全过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责任编辑: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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