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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公布一批“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

(房县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房县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在执法活动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同时查处,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3起“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某矿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案

3月22日,房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未成立顶板安全领导小组,企业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未落实;2.隐患整改台账与实际不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房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公司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等系列违法案

3月23日,房县应急管理局对辖区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1.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未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台账,检测记录不全);2.未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岗位风险未如实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保存图纸或图实不符(现状图图纸不规范)。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5月5日,房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人民币4.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负责人王某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物流仓储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案

4月11日,房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在对某物流仓储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新建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发现该公司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已完工,其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房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谭某作出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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