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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荆楚购· 欢购房县”五一消费券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快促进商贸消费,根据《房县人民政府鼓励消费六条意见》,拟发放2023“荆楚购· 欢购房县”五一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金额设置

“五一”节期间发放商超券,印制总额50万元,消费券设置单张面额18元、28元、38元3种,发放数量1.97万张。

二、发放形式及发放时间

在唐城广场、新时代国际广场、北门河广场设三个发放点,2023年4月26 日上午8:30开始发放,发完为止,城区居民可凭身份证领取1张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时间

消费券有效期为2023年4月30日--5月6日(共7天),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四、消费券使用要求

1、本次消费券仅限商场超市类消费,消费券采取“满减”的方式使用,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即消费金额满90元减18元、满140元减28元、满190元减38元,可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使用3张消费券。

2、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要严格把关,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杜绝掺杂、掺假。 要明码标价,不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和哄抬物价,不搞虚假宣传。

3、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不得以充值、预存方式核销消费券,不得参与消费券现金兑换,不得核销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不准倒买倒卖,不准虚假交易,违规套现。对有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核销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资金结算

活动结束后,各商家及时提供核销数据,包括消费券核销量、核销金额、拉动消费金额等。商家消费券核销资金由县商务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向县财政申请促消费专项资金。核销审核时商家必须提供消费小票底联,没有达到消费标准抵扣的消费券不予核销。

活动期间,如遇消费券使用、消费纠纷投诉,或发现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消费券使用咨询电话:0719--3227099

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套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公告!

附:2023“荆楚购· 欢购房县”五一消费券适应企业名单

房县商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4日

2023“荆楚购· 欢购房县”五一消费券适应企业名单

寿康超市(城区内所有门店)、新时代广场、新合作(城区内所有门店)、大润发超市、大润城超市、中百仓储超市、人民商场、京东超市(新时代一楼)。

(责任编辑: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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