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房陵大道新十字街至吉甫路西门河大桥路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期间道路交通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流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分流路段:房陵大道新十字街至吉甫路西门河大桥路
段0.6公里
三、分流措施:
1、封闭道路南侧7米宽路面围挡施工,道路变窄,请广大驾驶员提前选择合适道路绕行。
2、绕行路线:请避开施工路段选择房陵大道↔诗经大道↔唐城路、房陵大道↔诗经大道↔半岛湾大桥↔滨河大道等道路绕行。
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