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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房县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04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微信小程序(详见服务指南)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房县城关镇西水路11号(房县残疾人联合会405室)。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

1.2022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2022年度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信息表(一式2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信息(验原件,交复印件);

5.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信息(验原件,交复印件);

6.残疾人参保缴费信息(医保、社保2022年1月-12月)。

7.发放给残疾职工的工资信息,提供2022年1月-12月。

8.窗口办理提交资料补充说明

(1)相关表格和承诺书到QQ群484455622下载。

(2)所有纸质资料依照序号排序递交。

(3)资料1、资料2的电子表格及所有纸资料盖章后的扫描拷至U盘和纸质资料同时送房县残疾人联合会405室审核。

五、相关说明

1.2022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房县城关镇西水路11号(房县残疾人联合会405室)

2.联系人:散明鑫

3.联系电话:13636216837

附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服务指南(QQ群484455622下载内下载)

房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23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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