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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阶段性缓缴医保费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乔会 董爽 报道:近日,笔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2年8月1日起,房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为期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房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缓缴期内,缓缴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8.5%)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企业所属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2%)仍需缴纳,缓缴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信息,保证职工连续参保、权益连续记录、待遇接续享受。

为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快捷享受缓缴政策,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县医保、税务部门提前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医保信息系统、税务征缴系统中作“阶段性缓缴”标识,相关企业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医保专区”,根据提示确认后办理缓缴业务,自愿不缓缴的企业可直接缴费。符合条件但未作“阶段性缓缴”标识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缓缴期结束后,缓缴企业原则上应在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12月15日前补缴到位。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经统计,全县符合缓缴条件企业412家,缓缴期内预计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63.04万元。


(责任编辑: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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