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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环资审判四项措施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刘睿 报道: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房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举措,以环资审判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按照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4月22日,房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同时设立青峰、门古、大木、军店四个巡回法庭及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姚坪库区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一个生态环境增殖放流区,将职能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模式,实现专门化审判,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量。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树立严格执法、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等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突出司法、法律“最后防线”职能。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房县法院坚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分设增殖放流区、补植复绿区、野生动物放生区,注重对生态环境恢复成效的评估和监管,形成了“法庭+基地+三区”的立体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注重保护与监督并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提供司法保障。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县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案件9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10件。

推动实现环资保护联动机制。房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着力建立多元联动解纷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合力。通过强化与生态环境局、野保局、森林公安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司法机关与环境执法行政机关之间相互衔接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深化司法联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助力一江清水永续北送。同时积极参与汉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调研,加强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审判业务交流,共护绿水青山。

积极营造环保普法浓厚氛围。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结合办案实际,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公开典型案例,发挥审判警示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审理一案,送法一片”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滚动播放环境标语等方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坚持在“法律六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解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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