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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社局:吃透“新规定”用足好政策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汉堤 瞿饬 报道:经过半年的不断摸索修改试用,缴纳和退还工资保证金“新办法”现已在我县全面推行。2021年11月1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施行。过渡期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临如何运用“新规定”缴纳和退还工资保证金的问题。在省级市级未出台具体的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操作办法的情况下,该局工作人员学习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结合“新规定”探索出“111”缴纳和“22”退还保证金新程序。“111”具体为1份中标通知,1份施工合同,1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2”具体为2个公示(维权信息牌上公示和人社局网站公示),2个声明(完工报告和无拖欠承诺)。

“新办法”在减少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企业三个方面下功夫,一张纸一张表一个章,最大化精简表格,简化盖章程序;同时把选择银行的权力交给企业,让企业自主去选择银行缴存工资保证金,方便企业办事;主动更换公示渠道,由报纸公示改为人社局网站公示,节约企业公示费用。在“新办法”试行过程中,我们和企业随时保持沟通,发现有不方便操作的情况,及时接收企业反馈,结合实际及时修改,以求最大化地方便企业。

“新规定”实行以来,该局用“新办法”办理工资保证金缴存业务8笔,涉及保证金448.8634万元,退还工资保证金9笔,涉及保证金91.889291万元,企业一致反映“新办法”便捷、高效、方便。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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