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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筑牢维稳防线 ——房县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大会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震、杜兴国  报道:4月27日上午,房县城关镇63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大会在县司法局召开,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检察院执法监督科检察官,城关镇综治办主任,县社区矫正局,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民法典》、《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区矫正法》,宣读了给予7名社区矫正对象警告的处分决定书,县检察院检察官就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作了讲话,派驻警官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和“五·一”长假期间的安全教育作了训诫,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对社区矫正对象作了“珍惜自由,敬畏法律”的主题讲话。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法纪观念,牢固树立服刑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珍惜机会,积极配合监管。各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按时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及日常活动轨迹,服从教育监管,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努力进行自我改造;二是要引以为戒,经常自我反省。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真正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的过错,以一颗感恩之心珍惜党和国家“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给予的改造机会,珍惜与家人共同生活的机会,珍惜服刑期间还能工作的机会,深刻自省,彻底改过自新;三是注重学习,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违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主要还是认知上的浅薄,思想上的轻视,行为上的过激造成的。要主动开展学习,通过学政治、学法律、学技术等自主学习,切实提升综合素质,开拓眼界,培养法治思维,养成法律意识,多看多悟多思,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自我保护,为以后顺利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下一步,房县社区矫正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以学习教育为主线,以公益活动为抓手,围绕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进行沉浸式的教育引导,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对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从根本上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为法治房县、平安房县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责任编辑:吴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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