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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1年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

房县新闻网讯:1月13日,十堰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发布《关于十堰市2021年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我市小学、初中定于2021年2月1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于2021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中职学校放假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教育主管部门(职成教科)备案后执行。2021年2月28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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