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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2020年企业申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第一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十政办发〔2019〕46号)、《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等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房人社发〔2020〕36号),为深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切实做好以工代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根据工作流程,房县天马医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县人社局进行了审核,经核定企业申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情况如下:

1、房县天马医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家权,经核定2020年3月-8月组织以工代训19人,共申领6个月,总计114人次,共计申领补贴资金57000元。

2、房县九八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勇,经核定2020年1月-6月组织以工代训86人,共申领6个月,共计516人次,共计申领补贴资金258000元。

3、湖北天龙石墨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建河,经核定2020年3月-8月组织以工代训15人,共申领6个月,总计89人次,共计申领补贴资金44500元。

4、房县慧泉水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宁国,经核定2020年3月-6月组织以工代训90人,共359人次;7月-8月组织以工代训103人,共205人次;共申领6个月,总计564人次,共计申领补贴资金282000元。

以上4家企业共计组织以工代训223人,共计1283人次,累计申领补贴资金64.15万元。各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

现将以上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7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欢迎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补贴资金将拨付至各企业。

联系电话:0719-3246496

联系地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县人社局605室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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