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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公告

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综合成绩已公示,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9月10日(周四)早上7:30准时到房县中医院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行垫付,到服务单位报到后由服务单位报销。体检过程中,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费2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招募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附件:房县三支一扶体检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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