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冉瑶函,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全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
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安排布署创建工作。
副组长:郑玉民,县政府副县长。协助组长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联系水利和湖泊局,督导和指导创建工作。
向昌林,县政府办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上下协调,相关会议筹备、文件起草、会议通知、宣传报道等工作。
徐 文 ,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具体负责示范县创的各项工作,按照《房县深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抓落实,检查、督导“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计划”的落实落地等。
成 员:毛宏民 ,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小型水库县级财政预算的保障,负责小型水库管理县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小型水库公益性资金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
张祖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负责小型水库划界确杈的各项工作,确保产权清晰、管理和保护范围界桩设置、宗地图、颁发不动产证的登计发证等工作。
刘明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小型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审、批复,预案演练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的检查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齐建琼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在划界确杈工作中涉及农村土地使用权属纠分调处工作,确保不动产证的顺利颁证等工作。
代 伟 ,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各乡工作,组织履行好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和主体责任的履行,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杨广军 , 大木厂镇人大主席。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李 龙, 土城镇副镇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易显清 , 青峰镇人大主席。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周明洪 ,万峪乡副乡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赵国华 ,城关镇人大主席。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齐国强 , 红塔镇副镇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王小虎, 门古寺镇镇副镇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郑玉平 ,尹吉甫镇副镇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赵 强 , 军店镇党委副书记。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催天虎 ,中坝乡党委副书记。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蒋敦仁, 化龙堰镇党委委员。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张华早 , 窑淮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柯尊栋, 回龙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郭长权, 野人谷镇副书记。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周小飞 ,白鹤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库管理各类责任人抓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坝容坝貌整洁,水库防汛安全等。
黄盛国 ,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负责全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具体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管护主体责任的落实,管理模式的创新,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员的培训、发
证等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小型水库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处理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水利和湖泊局。代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盛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