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杜星辰 岳东海 报道:记者7日获悉,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市人社局将2020年第一季度在我市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7家单位向社会予以公示,数据显示,这7家单位共计拖欠525名劳动者工资773.6万余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丹江口市大柳树众金固页岩砖厂拖欠22名劳动者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工资517279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丹江口市千岛画廊景区有限公司拖欠7名劳动者2015年至2016年12月期间的工资31835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安徽晨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22名劳动者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工资3795387.22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湖北文林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228名劳动者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工资2933524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14名劳动者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工资114560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覃道义(自然人)在经营房县营盘砖厂期间拖欠11名劳动者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劳动报酬共计107790.5元。已移送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十堰腾泽欧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拖欠21名工人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235967元。已移送郧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