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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9月23日开始网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张贞林 报道:昨天,十堰市教育局公布今秋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方案,网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社会人员,以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按规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部门认定。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体检时间自即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须在十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

十堰市教育局提醒,若普通话证书原系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颁发的,请提前联系省语委办核查并出具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联系方式:省语委办027-87328183;省测试中心027-67868066、邮箱:372537338@qq.com。

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丹江口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5238052

郧阳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7225995

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0719-6221305

竹山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0719-4220102

竹溪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0719-2731164 

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办事大厅 0719-3560169

茅箭区教育局人事科 0719-8686580

张湾区行政服务大厅 0719-8522689

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办公室 0719-8319892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5669555

(责任编辑:胡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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